制度理论下,如何优化和改善高校会计的核算

前言

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下的双重会计核算,更有利于对高校及高校自身的内部管理。在新会计准则这个强制性、规范性的同形制度压力下,高校需要按照准则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管理并规范自身合同流程,对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及会计信息系统全面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双重核算的要求;同时,高校可有效利用学术优势以更好的适用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此外,高校在模仿性同形制度压力下可借鉴相关组织的执行经验积极改造与升级管理和组织系统。

(一)强制性制度压力下的资产清查及合同管理

(1)积极改造与升级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

高校应更新系统设置,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对各种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此外,还应该积极合理地配置相关资产、处置相关资产来提升高校的资产管理效率和使用绩效。高校相关部门要按照资产管理的要求,及时盘点、评估及核算现有资产的基础上完善与修订相关制度及创新管理手段,为适用新会计准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做好各种合同规范管理。

合同规范管理包括责任主体的确定、合同业务流程的规范等。新会计准则的权责发生制要求高校规范相关合同的签署与收支的确认时点:收入类合同一般按照季度、半年度收取管理费、租金为原则确认收款的时点,以确保高校能够在合理期限内收到相关款项;

科研收入合同应尽量确保合同进度与收款时间同步,尽量减少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和收付实现制下的预算收入差异,降低会计核算的工作量;支出类合同明确付款的进度、时间及相关依据,以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二)规范性制度压力下会计系统升级及人员素质提高

(1)建立健全统一的信息系统。

新会计准则下的双重核算体系,要求高校做好相关平行记账、全面预算管理、资产折旧摊销及收入确认等会计核算,这都需要高校改变旧会计信息系统、加快改造与升级。

(2)通过各种方式培养与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养。

首先,高校应积极宣传新会计准则及配套的相关会计制度,营造出全面实施及改革的氛围,引起各部门的积极重视;其次,高校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学习新会计准则,让全部人员了解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意义,让相关会计人员具体了解如何利用新会计准则开展实际工作。

(三)模仿性制度压力的教育成本核算优化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下的高校财务会计体系、折旧摊销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体制改革等为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核算的提供了有力支持。现行新会计准则下的双重核算,要求高校在教育成本核算中进一步明确直接成本的具体内容和间接成本的分摊方法。

高校可以各院系及行政管理部门为单位设置成本项目,然后通过财务会计系统对各种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及核算,合理确定各种办学成本,为财政部门的生均拨款和学生收费的动态调整提供可靠的依据。

高校主管部门可建立奖惩机制对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与管控加强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和部门进行处罚;

同时,高校自身可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成本评估系统,以更好地管控教育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高校自身也需要健全教育成本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高校更好更快地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结语

组织在合适的惯例沿用的社会影响及压力下,导致组织结构的机制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模仿性。三种同形制度压力迫使公共部门实施相同的会计准则,不同的制度压力下的会计主体的会计选择不同。高校作为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份子,在执行会计准则时也会受到制度压力的影响。为此,这就需要以上解决措施以及配套的约束管理机制和三种制度压力互相协调来发挥会计体系在高校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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