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年1月23日10:3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孙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佑”或“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综合转让对价为34,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交易对手方基于基准日审计数明确标的公司承担债务合计人民币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外部负债、工程消缺、证照消缺、交易费用等,永晟新能源预计可收到股转款和子公司往来欠款即货币资金合计人民币24,万元。新余德佑有较高账面应收国补电费,本次出售可实现大额账面应收账款回收,将充实公司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经营和偿付流动性需求,加速对外债务的偿付,有利于减轻公司的整体债务负担。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