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信披违规孙公司财务不规范模塑科技

中新经纬12月7日电模塑科技7日晚公告称,因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劳务外包情况、孙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

公告透露,江苏证监局于年9月底—10月初对模塑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了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经查,模塑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年度在你公司报销的部分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你公司未按规定予以披露。

二是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劳务外包情况。子公司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在年支付辽宁外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费用,但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劳务外包情况。

三是孙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年,孙公司MINGHUADEMEXICO,S.A.DEC.V.将采购的工装、模具、检具在账面确认为存货或在建工程的时点不准确;未根据存货期末盘盈、盘亏结果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未对相关亏损合同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对相关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导致年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江苏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模塑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模塑科技应严肃认真汲取教训,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模塑科技应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江苏证监局对此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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