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江泉实业公告编号:临-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年12月13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年12月16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转让方及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收购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西安道恒同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兴民、陕西众鑫同创数字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博德恒业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梵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及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慧充”)签署《关于收购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8,万元收购西安道恒同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兴民、陕西众鑫同创数字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博德恒业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梵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绿能慧充%的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