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泉认财税跟大家分享一个案例,一家济南餐饮连锁企业,老板建议收银员的工作职能主要是财务职能,其次是服务职能。而且,从资金安全的角度来看,任何涉及资金收支的管理都是财务部门应该直接管理的,所以出纳应该划入财务系统,直接管理财务部门。
但是,老板给予了坚决否认。他说:收银员是经理招聘介绍的。如果经理不在乎,他就不给招聘。你们财务部门可以去哪里找出纳?所以他坚持收银员只能由经理来管。合理。
而且,他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出纳被划入财务系统,成为财务人员。财务部门的管理被管了以后,他在店里就不听经理指挥了。
老板的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首先,门店的收银员在一些餐饮公司确实不好招,所以很多收银员都是店长招聘或者通过熟人介绍。而如果财务部门招出纳,那是不可能的。财务部门可以去哪里招人?所以,经理的经理解决了笔迹人的手的问题;钱的理财解决了资金管理的问题。这样的双向管理是非常合理的。
同时,收银员的工作主要在店内,不在财务部门,财务领导是看不见的。如果收银员迟到早退,不遵守纪律,不配合店领导工作,财务领导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那么肯定会影响店铺的正常经营。所以收银员由店长直接管理,也很合理。
这样,在老板看来,该店店长直接管理的收银台确实很合理。而且,最重要的是,老板从来没有被财务人员发现“出纳资金风险的漏洞”!所以更加坚定了他“出纳必须由经理来管”的管理理念。
其实我是向老板提议把出纳纳入财务系统,直接管理财务部。根本目标不是管好“出纳”,而是管好“出纳基金”!将出纳纳入财务系统,由财务部门直接管理,是做好出纳资金管理,确保现金登记资金安全的必要措施。
仔细分析,老板反对直接管理财务的主要原因不是出纳不好招,而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发现出纳的资金流失!如果没有发现亏损,就感觉不到风险。
但是如果没有发现,并不意味着没有发生。当一个连锁经营所有门店的收银员由该门店的店长管理时,肯定会出现收银资金的流失。老板一直查不出来的原因,关键是公司缺乏合理的监控机制,所以就算发生了,就算发生了,就算发生了老板也不知道。
如果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备,任何方法都会给企业老板造成持续的损失,老板也不会发现!特别是如果被他“控制”的店长和收银员,偷了钱之后,找不到了。比如有一种偷钱的方式:出纳与有签字权的经理勾结,利用打折、送礼、免单、优惠券等优惠政策。这样老板和公司财务人员都找不到!即使有个别财务人员敏感,也会起疑心,但绝不会被查证!
举个例子,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餐厅的会计偶然发现一个顾客消费了几百元后又消费了几百元!如何处理银杖?收银员很轻松的说:这个事情很容易解决。先用优惠券抵扣元,再给其他几个客户的消费账单一个会员优惠。单曲里,跑单里的几百块钱持平。至于账单上的优惠券和会员优惠,需要店长签字,叫店长过来签个字就行了。这个收银员之所以能如此轻松地“解决”跑单,关键在于她是经理“带的人”,经理和收银员是利益共同体。在这种情况下,理财的钱能起到监督的作用吗?
很多老板都明白“公司总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可能是一家人”,因为如果有签字权的总经理签了掌管资金的出资人就太容易坚持监守自盗了。老板能理解这种内部约束被制约的原因,却不能理解“有权签字的店长有权签字”的道理吗?
如果只是因为店长招收银员比招人容易,就要把负责收货的收银员直接放给店长,那这就是典型的甩菜!店长不招,公司招不到收银员?那么你希望招聘部门做什么呢?或者说,店长自己不放在同一个店做收银工作的收银员,店长不会有积极性?
在门店收银管理工作期间,当然店长也要参与收银的管理,但是具体管理什么,怎么管理,是要讲究一定的方法的。规则应该能起到约束的作用。最终目的是保证出纳资金的安全。#济南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