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普利特公告编号:-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的注册尚需登记机关审批,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合伙企业未能成功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则会影响合伙企业存续的合规性及后续投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国内外金融环境、相关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以及合伙企业所投资标的各自存在的投资、决策等风险,可能面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公司”)于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华业”)合作,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6,万元,出资比例为12.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出资款,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履行相应出资义务。根据合伙协议,公司出资款将分3期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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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领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华业”)为本次投资出资方、普通合伙人恒信华业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是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杰先生回避表决。同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出具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年10月29日
5、法定代表人:吴昊
6、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昊持股45.00%;陈缨持股35.00%;平潭华业聚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00%。吴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7、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
8、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