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是指小微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使用期超过1年的借款,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长期流动资金占用的需要。
一、小微企业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缺点
(一)小微企业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
向银行借款与发行证券相比,一般所需时间较短,可以迅速地获取资金。
2.借款弹性较大
小微企业与银行可以直接接触,可通过直接商谈,来确定借款的时间、数量和利息。在借款期间,如果小微企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也可与银行进行协商,修改借款的数量和条件。借款到期后,如有正当理由,还可延期归还。
3.借款成本较低
就目前我国情况来看,利用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比发行债券所支付的利息低。另外,也无须支付大量的发行费用。
4.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不论小微企业赚钱多少,银行只按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在投资报酬率大于借款利率的情况下,小微企业所有者将会因财务杠杆的作用而得到更多的收益。
(二)小微企业长期借款筹资的缺点
1.筹资风险较高
小微企业举借长期借款,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在经营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不能偿付的风险,甚至会导致破产。
2.限制性条款比较多
小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条款,如定期报送有关报表、不准改变借款用途等,这些条款可能会限制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
3.筹资数量有限
银行一般不愿借出巨额的长期借款。因此,利用银行借款筹资都有一定的上限。
二、小微企业长期借款的种类
长期借款的种类很多,各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各种借款条件选用。我国目前各金融机构的长期借款主要有:
(一)按照用途,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更新改造借款、科技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借款,等等。
(二)按照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等。此外,小微企业还可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各种中长期贷款,等等。
(三)按照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指不需小微企业提供抵押品,仅凭其信用或担保人信誉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指要求小微企业以抵押品作为担保的贷款。长期贷款的抵押品常常是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股票、债券,等等。
三、小微企业取得长期借款的条件
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原则是: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植、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
小微企业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
(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法人资格。
(二)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三)借款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四)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五)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小微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六)在银行设有账户,办理结算。
具备上述条件的小微企业欲取得贷款,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陈述借款原因与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借款申请,针对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查。银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再与借款小微企业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明确贷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的资金来源及方式、保护性条件、违约责任,等等,并以借款合同的形式将其法律化。借款合同生效后,小微企业便可取得借款。
四、小微企业长期借款筹资的程序
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通常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小微企业提出申请
小微企业申请借款必须符合贷款原则和条件,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以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3.原有的不合理借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清单及同意抵押的证明,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贷款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金融机构进行审批
银行接到小微企业的申请后,要对小微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对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2.进行相关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
3.贷款审批。
(三)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规定借贷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其内容分基本条款和限制条款,限制条款又有一般性限制条款、例行性限制条款和特殊性限制条款之分。基本条款是借款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限制条款是为了降低贷款机构的贷款风险而对借款小微企业提出的限制条件,它不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限制条款中,一般性限制条款最为常见,例行性限制条款次之,特殊性限制条款比较少见。
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借款种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等。
借款合同的一般性限制条款通常包括:对小微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限制、对小微企业资本性支出规模的限制、对小微企业借入其他长期债务的限制等。
借款合同的例行性限制条款一般包括:小微企业定期向贷款机构报送财务报表、小微企业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大量资产、小微企业要及时偿付到期债务、禁止小微企业贴现应收票据或转让应收账款、禁止以资产作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等。
借款合同的特殊性限制条款一般包括:贷款专款专用、要求小微企业主要领导购买人身保险、要求小微企业主要领导在合同有效期内担任领导职务等。
(四)小微企业取得借款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贷款银行按合同的规定按期发放贷款,小微企业便可取得相应的资金。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的约定用款的,也应偿付违约金。
(五)小微企业偿还借款
小微企业应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如果小微企业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在借款到期之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但是否展期,由贷款银行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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