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报告国资委十三五法治央企建设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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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资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法治建设和风险防范,主动适应中央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需求,始终把强法治、促管理、防风险作为保障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

经过持续努力,中央企业初步建立一套自上而下重法治、防风险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步打造一支能与国际大公司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专业队伍,积极培育一种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企业文化,依法治企能力已经成为中央企业参与全球竞争、跻身世界一流的重要软实力,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撑保障。

国资报告杂志年第5期刊发文章《国资委“十三五”法治央企建设综述》,回顾十三五期间国资央企如何通过深化法治建设、加强规范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助力企业改革发展。供您参阅。

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强化法治建设是央企进军世界一流的软实力,也是行稳致远的压舱石。

聚焦能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国家电投“十三五”组织完成多项境内外投资项目合规审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全方位支撑企业战略转型;为强化案件管理,中国建筑形成“处理一起案件、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的良性机制,5年来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金额同比增长5倍多;为防范不正当竞争、垄断、腐败、欺诈等合规风险,中国中铁制定发布境内外合同范本39个,组织建立中英文合同条款库,从源头防控合规风险……自年以来,在国资委法治央企建设推动下,中央企业深入探索、创新实践,依法合规、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的工作机制逐渐形成。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全力做好规范管理、防控风险这篇大文章。”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法治央企建设媒体通气会上表示。

法治是发展稳定器,也是改革助推器。着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已经成为企业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宝贵经验和制胜法宝。

强法治,自上而下构建“大法治”格局

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企业层面的要求,是中央企业实现战略升级和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始终受到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破解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针对管理体系不健全、法律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国资委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共18项职责,不断强化依法治企主体责任。

顶层推动下,中央企业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普遍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不少企业主要领导直接分管法治工作,带头讲法治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切实增强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必须把法律审核把关作为硬要求。立足规范管理、严控风险,央企法治工作深度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把关要求,通过写入制度、嵌入流程,使其成为不可逾越的环节。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治工作领军人物,全面参与重大决策,及时进行审核把关,既敢于说“不”,又善于说“可”,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不难看出,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扎实举措推动中央企业法治工作全面提升,成为企业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次新飞跃。

如,为健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国家电投按组织层级分别建立“双明确、五纳入、两列席、一参加”的管理机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董事会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专门委员会;将总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公司章程,将依法治企规划纳入战略规划,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将依法决策要求纳入决策会议议事规则,将依法治企成果纳入综合业绩考评;总法律顾问列席党组会、董事会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全面领导法治工作。

同样着眼于健全治理体系,国投将章程管理作为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强总部”职能优化调整中,将股权董事管理服务职能调至法律合规部,增设专门处室,加强对股权董事的履职支撑和服务保障,推动股权董事当好“决策建议的提出者”“大股东意图的传播者”“企业发展的促进者”,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顶层推动,上下联动。经历5年的持续努力,88家央企集团在董事会明确推进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90家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比年增长60%,专业化率超过80%,“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等理念日益牢固,自上而下重法治、强管理的良好局面蔚然形成。

促合规,“三道防线”助力行稳致远

随着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深入推进,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需要主动适应他国属地化规则日益增多。各国合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合规管理从单国推动进入全球联动,从专项合规转向全面合规等新变化、新趋势,对企业海外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需要世界一流的合规管理体系保驾护航。在全球持续强化企业合规的大趋势下,年4月,国资委在中国石油、中国移动、招商局集团、中国中铁、东方电气集团等5家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

在试点基础上,国资委年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工作,推动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业务开展全过程。

试点先行,重点突出。国资委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过程中,为企业“走出去”筑牢防风险底线。

作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企业,中国中铁“大合规”体系建设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为推进体系建设,中国中铁深入研究全面风险、内部控制、法律事务、合规管理等体系协同发展的方向路径,以流程梳理再造为抓手,推动合规管理贯穿经营管理全流程,促进“大合规”体系融合,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十三五”期间,中国中铁先后两次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将合规要求写入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三位一体”合规管理模式和“三防一查”合规管理机制,建立合规联席会议与合规联络员会议制度,推动合规管理全面覆盖、全程贯穿。

试点企业之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正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开花结果”。如,国投等许多企业领导班子带头进行合规宣誓、签署合规承诺书,国家电投等不少企业探索构建法治框架下的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协同运作机制,着力打造“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

5年来,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目标引领下,中央企业已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筑牢出台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合规管理“三道防线”。随着合规管理的持续深化,“人人守合规底线、事事防合规风险”意识不断强化,对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防风险,监督管控筑牢经营底线

事后补救不如防患未然。风险防范化解作为法治央企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有企业改革成效和发展质量。

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积极采取措施,政策法规、产权和财务管理、监督追责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着力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监管闭环。

事前,“先立规矩后办事”。为加快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件,为国资监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事中,树立“雷区意识”强管控。国资委通过建立风险提示函、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实时动态监管,持续推动融资性贸易风险处置和出清,针对金融衍生业务、信托、基金等及时提出风险管控要求,指导企业依法开展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工作,整体负债率较年降低2.2个百分点,带息负债占比连续实现“九连降”。

事后,深化追责督促整改。近年来,国资委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风险防控不力等行为的问责力度,组织或督促中央企业核查违规问题,年均追责上千人次,形成有效监督震慑。

深嵌国资监管完整的闭环链条中,中央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升级。

中国建筑强化案件管理,形成“处理一起案件、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的良性机制。图为:中国建筑负责总包的江北嘴国际金融中心效果图

“风险防控始终是推动‘法治中建’的重要内容。通过持续推进法律审核融入重点领域、嵌入关键环节,实现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三个%。”中国建筑助理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张翌表示。

实践中,中国建筑通过大数据统计和分析,发布案件风险地图,提示案件高发区域,降低市场营销风险。通过制定地产类项目承接底线、合同风险要素指引等制度,提升项目承接质量,推进风险源头管控。此外,中国建筑大力推行项目法律顾问制度,法务人员深入项目一线,参与合同谈判与交底、函件草拟与审核,强化履约过程管控,有效降低发案风险,为企业持续健康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企业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在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基础上。为突出法治工作前瞻性保障性,国家电投法务部门强化融入业务,组织编写的《AP/CAP核电工程建设风险识别规范》《AP/CAP系列核电工程建设风险分析与应对规范》,填补行业标准空白。

全球政治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风险更加凸显。这一背景下,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值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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