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从来都不是有权有势的领导干部的“专利”,没有任何官衔的普通工作人员,只要被贪欲迷惑,被利欲熏心,一样可以贪污犯罪,陈某某便是一个这样的人。
年出生,今年正好40岁的陈某某,此前是盐城市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党政办的普通工作人员,还曾被抽调到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参与盐城环保产业博览会的招展、布展、策展工作。
陈某某的贪污犯罪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通常就是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中把自己经手购买、置办的需要报销的费用,用虚增的形式提高报销数额,从而达到多报销骗取资金的目的。
图文无关例如:年10月至11月的一个月时间里,陈某某在被抽调协助第三届盐城环保产业博览会期间,他在经办活动招展、布展、策展组LED灯泡购置及报销过程中,把单价只有7元的LED灯泡,虚报为单价40元,个这样的LED灯泡,被陈某某多报了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第三届到第五届“环博会”,陈某某只是用同样的方法,同样的手段复重同样的操作,就轻而易举地虚报骗取了元。
除了在上述临时性工作中虚报费用贪污公款外,陈某某在其原单位交易园区党政办的日常工作中,他经手的需要费用报销的内容也是雁过拔毛,比如年3月,陈某某被安排负责为园区打印、复印及标牌制作,而陈某某却将实际发生的元费用,直接虚报为元,虚报0元被其贪污。
陈某某利用上述手段贪污公款的事实,被执法机关查实的有多项,而贪污数额小到0元,大到13万元不等。据法院查实的证据显示,年10月至年3月间,陈某某先后多次采取虚增金额的手段贪污公款金额累计.5元。
图文无关。从陈某某公开的犯罪信息中不难发现,他的犯罪阶段集中在年至年间。陈某某虚假报销的犯罪时间跨度长达5年,而在这期间却一直没有被人发现,这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通常情况下,各单位都会有一套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从费用支出到账目管理,也应该由现金会计和记账会计分别负责,即便是如“环博会”这样的临时活动,也都有固定的机构或组织进行严格的财务管理,财务制度中对费用报销等也都应该有严格的逐级审核机制。
陈某某所在单位负责人被查的截图而让人质疑的是:陈某某的犯罪手段在长达5年后才被发现,不得不让人对其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产生怀疑,究竟是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和盐城环保产业博览会组委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出了问题?还是制度的执行者出了问题?确实需要有关部门好好检查检查了。
如果不认真查找一下自身的原因,堵住漏洞,难保此类事情以后不会再发生。在网上搜索时无意中发现,陈某某所在的园区管委会主任,也在去年9月“巧合”被查,至少反映出该园区管理中是存在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