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会计行为,满足单位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的

前言

事业单位强化财务会计功能、提升会计核算客观准确性、加强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的重要抓手,对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的资源配置实现最优化、提高部门决算编报质量、提升会计信息完整性和合规性、摸清政府资产负债家底,进而规范会计行为,满足事业单位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结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应在平行记账、资产核算、信息化建设三个维度下大功夫,融合新会计准则要求,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适应新的需求。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背景下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

(一)平行记账的平衡问题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相互分离且相互补充,适用于新时期事业单位编制会计。然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并非所有核算业务都需要平行记账,有些核算业务只需要财务会计,比如,库存现金提现业务、捐赠物品、预提费用业务,即使符合收付实现制的标准规定也不需要预算会计,有些核算业务只需要预算会计,比如债务预算收入、财政拨款结转、经营结余的期末结转等,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标准规定也不需要财务会计[]。因此,在一些特殊的核算业务情况下,二者不同的确认时点和核算口径,会导致平行记账模式在核算项目和内容上产生差异。比如,某一事业单位在收到政府财政部门的拨款后,财务会计会将该资金贷记为“预收账款”、借记为“零余额用款”;预算会计将其贷记为“拨款预算收入”、借记为“资金结存”,并确认收入。再如,固定资产在预算会计中属于支出,但在财务会计内却不属于当期费用。

(二)资产管理水平相对较弱

在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的确认、验收、储存、核算以及计量发生了较大调整。比如,暂估入账的价值,是指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前,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相关明细科目的账面余额确定。单位对于租入等不由本单位入账核算但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应当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在具体实务操作过程中,仍旧会发生资产核算信息不准确、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与管理职责不清晰、固定资产未及时清查入账、执行随意流于形式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多、建设资金来源丰富、种类分类科目众多、部分核算标准难以适用;另一方面,是各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缺乏核算管理意识,没有独立预算管理机构,且部门间缺乏高效顺畅的沟通,无动力进行固定资产评估、清查等工作,往往只管建设和接受,不管后续管理,影响资产管理的有序性。

(三)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意识薄弱

数字化时代,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成为重要趋势,特别是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增加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紧迫性。双分录模式的会计凭证录入,双会计基础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式,既增加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量,创新传统财务管理流程,同时也要求事业单位尽可能实现数据统一与信息系统建设,以便更好地进行业财融合。现实情况是,部分事业单位存在软件多、效率低的问题,尚未完成一体化财务管理系统建设,未完成财务数据信息的共享,会计记账、决算、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业务采用不同软件平台操作,不具备平行记账的功能;再加上部门沟通机制、信息化管理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信息形成信息壁垒,效率低下。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背景下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策略

(一)加强平行记账法学习和运用

单位财务管理具有业务逻辑复杂、系统接口繁多、项目数量庞大等特征,为进一步适应新《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既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对新《政府会计制度》进行研读,通过在线学习、外出学习、内部讨论等方式,开展会计核算培训,立足于交易、凭证、报表等环节,准确掌握和灵活应用新出台的财务管理方法,学习关于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投资、存货的会计处理方法,知道平行记账的基本原理、出台背景、财务意义,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的执行流程;比如,提坏账准备时,按照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减坏账准备时,按照应当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其他费用”科目。也需要加强实务操作,把握需要与不需要平行记账的具体项目,明确两大系统转账流程,依照两大系统的科目顺序,围绕资产负债核算、计提坏账准备等开展财务实践,规范核算报告编制程序,设计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改进预算会计功能。

(二)强化资产核算与常态化控制

首先,需要出台专项清查方案。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对尚未计提折旧的各类固定资产、尚未实施专门摊销的各类无形资产,配备专门财务管理人员、统一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构建资产清查相关制度,采用行业定额标准以及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做好有序分类以及规范管理,进行正确的归属处理,提交盘点存货明细表,并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关于资产折旧和资产摊销的相关核算方法,细化资本化和费用化界定与核算细则,直观呈现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其次,需要加强资产流转管理。严格执行新制度资产类会计科目管理标准,以当前合同为依据,对单位融资引入的仪器设备、建设完成的项目工程等固定资产,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品种以及技术等进行验收。也要依据固定资产当前的状况(未建成、已建成、未验收、已验收),编写相应的验收报告,进行动态化的财务核算管理,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建工程”“预付账款”,按照有关凭据的金额注明,以及固定资产的受益年限、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和成本。

(三)建立高效智能信息管理系统

对于新制度下事业单位而言,面对标准化、规则明确、大批量数据传输和审计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一体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系统建设,有利于缩短财务信息收集与录入周期,减少人工环节的舞弊,实现内部操作的闭环,防止出现信息不对称。

结语

应秉持业财融合的理念,立足于双会计核算体系,建立高效智能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依据新《政府会计制度》中会计核算内容、方式以及标准,以“数据驱动”作为主线,在理清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两种财务管理机制内涵与区别的情况下,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算法,融合事业单位的业务循环与价值链,设立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功能,加入数字化展示工具、分析报告、预警风险等新兴财务管理应用,并统一不同会计核算类型的数据接口与标准,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支付管理等纳入一体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系统,分解为诸多业务场景叠加,实现对事业单位内外部海量、多维度财务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化处理,继而确保平行记账方式的有序实施,准确获取现金流去向、资产核算成本等财务数据;需要建立与一体化财务系统相配合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以“价值创造型”财务系统为目标,围绕记录、反应、创造价值,利用大数据技术、AI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完善会计核算监管制度,扩展一体化财务管理系统在支撑战略、辅助决策、赋能业务、防控风险、精益管理、合规监管等方面的功能,进一步推动报表编制自动化、完善数据质量,促进高质量的内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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