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蓬溪县委统战部召开部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鲜艳君主持会议,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范宇翔从制定《办法》的必要性、过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对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促进宗教健康传承,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办法》既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更是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全县要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学习培训要到位。全体统战干部要带头学习《办法》,加强学习领会,真正做到学懂弄通。要向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办法》读本,分片区、乡镇开展集体学习,举办财务管理培训等,积极向信教群众宣传《办法》相关精神和内容,做到学习培训全覆盖,营造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规范管理要到位。以《办法》为根本遵循,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会计核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等方面下实功,进一步查漏补缺,严格财务支出审批,坚持财务公开,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切实加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三是监督检查要到位。县民宗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履好部门职责,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指导、检查、监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宗教团体要协助、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并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要接受本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捐赠人和信教群众的财务监督,依法依规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努力维护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蓬溪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