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试都考哪几科?科目特点是什么?年中级会计报名简章已经公布!根据《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为年9月9日至11日,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考试都考哪几科?科目特点是什么?答:中级会计考试共考三科,分别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特点:1、科目考试时长为分钟,考试时间为8:30-11:15;2、是中级会计考试三科当中内容最多,难度最大,需要花费时间最长的一科,需要具备整体性思维,将知识点连贯起来。《财务管理》特点:1、科目考试时长为分钟,考试时间为13:30-15:45;2、内容比较抽象,会计公式很多且难以理解,需要理解能力和计算能力。《经济法》特点:1、科目考试时长为分钟。考试时间为18:00-20:00;2、内容多、杂、细、枯燥,但考题灵活,需要一些学习记忆技巧。年中级会计实务大纲有什么变化?1、总章数由原先的24章调整为26章。2、新增1章,即第一章概述,包括会计职业道德概述,会计目标、会计要素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法规制度体系概述。3、将“职工薪酬和借款费用”一章调整为两章,分别是“第九章职工薪酬”和“第十章借款费用”。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一章,补充了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处理。5、企业合并一章,删除反向购买、构成业务的判断等内容。年经济法大纲有什么变化?删除原具体考试内容的列示,仅体现考试基本要求,按照“掌握、熟悉、了解”三大部分列示了各章考点。具体章节及其考点均无实质变化,只是个别考点的考试要求程度进行了调整。年财务管理大纲有什么变化?删除原具体考试内容的列示,仅体现考试基本要求,按照“掌握、熟悉、了解’三大部分列示了各章考点。具体内上,基本无实质变化,删除了“信用条件”“本量利分析在经营决策中的应用”和“财务评价”对应的内容,除此外,对部分内容的大纲要求进行了调整。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财务会计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B.将公司部分货币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只提供给持有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查阅
D.在法定会计账薄外另立会计账薄
A
(1)选项A: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2)选项BD:开立账户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议在弥补亏损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
D.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得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B
(1)选项A: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2)选项BD: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3)选项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
B.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C.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D.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列为资本公积金
C
选项C: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下列关于公司公积金用途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B.法定公积金不得转增公司资本
C.任意公积金可转增公司资本
D.盈余公积金可以用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CD
(1)选项A: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2)选项B: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甲公司欠乙公司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C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丙公司未与债权人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故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