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账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之收款作业顺畅,避免应收账款的误失或延迟以及问题账款的产生,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职责分工

(一)财务管理部作为收费清单的核算部门,具体职责:

1、负责提供客服人员应收账款情况;

2、将超期未付的客户通知业务客服部,协助其催收款项。

(二)公司业务部门(业务客服部、市场营销部、业务发展部)作为销售主管部门,具体职责:

1、负责制作收费清单;

2、向客户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传递收费清单;

3、客户收费清单有异议应该和仓储和报关报检部门寻找差异原因;

三、名词解释

收费清单是指与客户发生对账行为的部门或单位,向客户提供的账目发生详情单

四、流程图

五、制度内容

1、收费清单内容权责单位之应收账款负责人应依客户类别整理出当月之客户月末余额明细帐,并据以制作《收费清单》。收费清单应详列下列内容:1.1客户名称。

1.2收费期间。

1.3本月应收款项目明细:

A、日期;B、出库/入库;C、报关单号/出仓号;D、重量;E、入库提单号/送货名称/出库重量;F、出库对象/入库商品名称;G、入库发票号码/出库地址/出库发票号码;H、送货方式/转关;I、说明;J、收费项目;K、单价;L、数量;M、金额(USD);N、金额(RMB);O、其他

2、收费清单的确认

2.1、每月收费清单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或当月1日至月底,可据客户要求选择。收费清单由业务客服部负责制作,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复核。在结算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业务人员将《收费清单》用邮件方式交于客户对帐确认,请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

2.2、对未及时确认开票的账单,财务人员依据账单金额,做预估应收款及明细账的入账工作,结算单待双方(客户、业务)确认后,财务入应收账款。要求当月服务收入,要列入当月营业额及应收款中。

3.收费清单的核对

3.1财务管理部应收账款负责人将《资金回款报表》及《授信账期表》呈主管审核后,邮件发送业务公共邮箱及财务、业务的分管领导。3.2客户服务部相关经办人员应详细核对《收费清单》,确定各项资料明细与实况是否相符,如明细与实况有所出入,应及时了解差异原因,并寻求解决之道及知会有关部门处理。3.3客户服务部相关经办人员核对《收费清单》内容无误后,呈部门主管签核,并在客户请款期限以前将对账单送达客户。,3.4客户服务部相关经办人员应随时与客户联络核对《收费清单》的内容。3.5客户核对无误后,客户服务部相关经办人员应请客户将《收费清单》签回,并注明可收款日期,届时应将该款项如期收回。4.处理时限4.1财务管理部应收账款负责人须于每周五发送客户《收费清单》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送交客户服务部。4.2客户服务部相关经办人员须于每次开票前,将与客户核对后收费清单纸质确认邮件连同《收费清单》提交给财务开票人员,财务管理部开票人员凭与客户核对后的《收费清单》开立发票。

5.注意事项

5.1若客户对《收费清单》的内容有疑问时,财务管理部应收账款经办人员会同客户服务部核对原始凭证,如确实有错误之情形应立即更正,以免延误请款。

5.2对账发生差异因业务报价变动,需要提供城市公司(业务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在对账单上签批,金额超过幅度30%或金额超过元,报价单需签批到分管副总,超过元要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

5.3客户签收《收费清单》,应由客户经办人回复邮件确认函,以示确认。如果对方对余额有异议,客服人员应该和财务人员共同寻找差异原因。5.4财务管理部及客户服务部主管应督促下属,遵循应收账款对账处理时限之规定并准时完成作业,如因拖延而影响请款时效者,依相关规定议处之。

六、附则

1.本制度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自行废除。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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