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预算管理,规范和加强各科室、只能部门预算行为,科学合理筹集、医院预算资金,医院事业的发展,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医院战略规划和年度运作计划,医院整体经营活动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
预算管理是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分析和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
第2条预算管理旨在实现经济业务的有计划开展,体现了经济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医院资源配置。
第3条医院通过预算管理监控发展目标的实施进度,实现经济业务的可控、有序发展,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
第4条医院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预算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相应的硬件与软件,通过在各级部门加强预算管理的业务培训,医院的发展,医院经济管理模式。
第二章预算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第5条预算管理要实行目标管理,医院战略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的要求,配合战略实施和保证日常业务开展所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第6条医院应根据发展战略目标,确定本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到各科室、职能部门,以一系列的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
第7条医院预算目标分解应自上而下分解并下达,医院发展战略目标为长期目标,长期目标应分解到中期目标,再分解为年度目标,最后分解到每月。
第8条预算管理医院战略目标,医院年度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医院各科室、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发挥各级预算部门和预算科室的职能作用;医院各项资源;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分析和监督;医院经营财务业绩提供有效依据。
第三章预算编制及审批
第9条医院预算编制的期间为自然年度。
第10条医院预算编制是实施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预算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医院领导制定的编制仿真指引下进行。
第11条医院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医院领导统一领导,由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科室、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编制。
2.完整性原则。
3.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
5.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
第12条预算编制方针应包括:
1.医院年度经营目标;
2.医院经营导向;
3.费用分摊标准;
4.业绩评价标准。
第13条预算编制要求:
1.预算内容需与各科室、职能部门业务活动性质相一致;
2.预算的水平需与各个科室、职能部门业务活动规模相一致,保证责权利对等;
3.预算需明确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相互之间应能协调一致;
4.预算的确定需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考虑其合理要求。
第14条医院预算编制内容。
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确定的收支范围,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财政补助收入预算、科教项目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医疗业务支出预算、财政项目补助支出预算、科教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费用支出预算和其他支出预算。
第15条医院预算编制应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支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支出预算。
第16条医院收医院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影响预算收入各项因素增减变化情况,全面统筹考虑。
第17条医院指出预算编制要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实现收支平衡。
第18条医院预算编制步骤。
预算编制工作分为准备、编制、审批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预算管理办公室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预算医院下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对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进行调研准备。
2.编制阶段。
预医院领导预算编制指导方针,统一组织职能部门和各科室预算编制工作。
3.审批阶段。
医院总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并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医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第19条预算编制的程序。
1.医院医院经济状况,提出下年度总体预算目标,确定预算编制政策。
2.预算管理办公室结合财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编制规定,提出预算编制要求,医院文件或办公网等形式下达医院各科室。
3.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特点和上年度预算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安排,编制本部门下年度预算,经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门。
4.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归口职能部门申报的预算进行收集、分类、汇总、初步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查后形成预算草案。
5.医院领导提交预算草案,医院领导对所申报预算逐项审核、讨论,综合平衡,全盘考虑,提出修改意见,确定预算草案。
6.预算管理办公室将预算草案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医院正式预算。
7.预算管理办公室向各部门下发预算方案。
第四章预算执行及调整
第20条预算责任分解。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医院严格执行,由预算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预算管理办公室要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预算执行部门或个人。医院预算执行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执行预算原则;(2)分级组织实施原则。
第21条医院应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省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预算执行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第22条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因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预算调整需要经过申请、审议和批准三个主要程序。
第23条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五章预算分析及考核
第24条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预算执行分析。预算管理办公室须加强预算分析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1.由财务部门建立预算管理账户。采用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对各归口职能部门、各预算执行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析,做好预算调控工作。
2.预算分析的内容:
(1)对职能部门、各预算执行科室预算管理账户进行统计,分析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
(2)充分考虑影响支出的各种因素,对预算执行数与预算目标数之间的差额进行比较,并分析原因;
(3)将当期预算执行数与上年同期预算执行数相比较,并与年初预算、预算批复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产生差额的原因。
3.定期检查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25条考核主体。预算医院整体绩效考核工作中,由绩效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实施考核。
第26条预算的考核具有两层含义:一医院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医院经济管理的目的。
第27条预算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预算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时效原则: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
4.例外原则: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要素,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5.分级考核原则:预算考核要根据组织架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28条财务部门须将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第29条预算绩效考核包括下列内容:
1.预算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预算执行情况和执行效率;
3.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
第30条绩效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方法主要采取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第31条医院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调整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32条预算绩效考核的程序。
1.由医院领导组织进行预算绩效考核,提出考核方案,预算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2.年末预算管理办公室对职能部门、各科室按不同项目形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医院领导汇报;
3.医院领导汇报本部门预算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4.医院领导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相对照、对预算部门进行综合打分;
5.根据考核结果,对预算执行科室实现奖惩;
6.医院领导或财务部门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
7.财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总结分析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为下年度预算做好准备。
第六章附则
第32医院领导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规定未作规定或没有明医院领导批准,然后执行或办理。
第33条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