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促进全县“五好”宗教场所建设,乐安县“四举措”狠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抓组织宣传到位。组织全县32处宗教场所余人参加《宗教场所管理办法》学习培训,深刻理解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配备出纳、会计、保管等至少3名以上管理人员,专人专职,实行账钱分离,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理财。
二是抓制度健全到位。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监督执行。定期公布场所财务收支明细情况,小额支出场所负责人同意签字,大额财务支出会议研究商议支出,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三是抓监督检查到位。县民宗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定期对全县宗教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收集场所管理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反馈意见,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指导纠正,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是抓管理考核到位。县民宗局将该工作纳入全县星级“五好”宗教场所评定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切实提高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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