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我校研究生院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调剂复试采用线上复试的方式,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
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年MPAcc招生工作。
二
组织机构
管理学院成立年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管理学院同时成立了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衍泰
副组长:吴宝、雷新途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飞绒、池仁勇、张光曦、陈芳、林素燕、高辉、郭元源、曹柬、蒋敏、虞晓芬、綦方中
秘书:官国琴
纪律监督:陈芳
研究生招生复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正卫
副组长:陈衍泰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吴宝、夏建胜、陈芳、郭元源、曹柬、雷新途
秘书:张玉倩
三
拟调剂招生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非全日制会计专硕()拟调剂34人。
四
调剂复试工作
所有调剂工作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1、调剂申请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申请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初试总分不低于分,其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分,英语(二)不低于50分。
(3)一志愿报考会计专业学位或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
(4)申请调剂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调剂复试差额
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总调剂招生指标1:1.5的比例,在符合“1、调剂申请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名单,如遇初试成绩同分,则以管理类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调剂生源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确定考生名单。
3、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符合调剂申请要求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符合调剂申请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第一批调剂信息接收时间为年4月6日00点至4月6日14点,即对于4月6日14点以后登录中国研招网填写调剂志愿的信息将不再接收。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浙江工业大学MPAcc教育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