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财政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财

陆良县认真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严格控制行政管理经费支出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考察、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系列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办法。明确和规范了各项费用支出的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以及支付方式等,就规范“三公”消费行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监管“三公”费用支出结算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严肃了财经纪律规定,加大了支出监管力度,把“三公”经费管理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要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把财务审批关,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杜绝出现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等问题,年县财政局对各预算单位下发了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提醒函,对“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资、津补贴和奖励项目发放、工会经费等支出执行管理再次明确了具体的政策文件依据。

年1-3季度,陆良县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25万元,同比下降6.77%。其中:公务接待支出.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76万元,比上年同期同比下降5.92%;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49万元,比上年同期同比下降7.53%;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实现“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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