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6万元制服购置费已列入预算看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预算编报说明及预算信息公开资料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承诺

第二部分部门概况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第七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承诺

本预算草案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二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部署、方案,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竟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工作。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监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竟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竟争审查制度。根据省、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规、合同违法、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法律法规授权查处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依法实施食品生产相关行政许可(需专职人员实地核查)。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枚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实施由市级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许可(需专职人员实地核查)。组织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本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全市认证认可监督工作。

(十七)负责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为: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设2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财务股、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经营监管股、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和不良反应(事件)检测股。

派出机构18个,分别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城市场监管所、南城市场监管所、环城市场监管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所、鹿头市场监管所、新市市场监管所、太平市场监管所、七方市场监管所、琚湾市场监管所、杨垱市场监管所、熊集市场监管所、吴店市场监管所、平林市场监管所、王城市场监管所、兴隆市场监管所、刘升市场监管所、车河市场监管所、随阳市场监管所。

人员编制情况为:行政编制人,参公编制19人,工勤编制37人,事业编制78人;单位实有人员:行政编制人,参公编制19人,工勤编制37人,事业编制78人;财政供养人员:在职人员人,离退休人员人。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情况

年部门预算财务收入.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8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

2.支出安排情况

年部门预算财务支出.6万元,基本支出.92万元,项目支出.68万元,基本支出分为三个部分:工资福利性支出.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

一是工资福利性支出.19万元,占总支出的66.89%,其中:

(1)基本工资.46万元,按照人社局工资批复填报。

(2)规范后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合计.04万元,按照人社局工资批复填报。

(3)年终一次性奖.86万元,按照行政及参公管理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填报。

(4)医改补贴.32万元,按照在职人员每人每年一个月基本工资填报。

(5)交通补贴.9万元,按照在职人员元/月填报。

(6)通讯补贴41.03万元,按照行政、参公人员县处级元/月,科级元/月,科员元/月填报。

(7)物业补贴91.66万元,按照县级元,科级及以下元,高级技师和技师元,高级工及以下元填报。

(8)住房补贴.82万元,按照在职人员现行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填报。

(9)女职工卫生费2.38万元,按照在职女职工20元/月填报。

(10)93工改保留补贴23.04万元,按照在职人员50元/月填报。

(11)其他津补贴33万元,按照乡镇人员乡镇工作津贴填报。

(12)在职奖励性补贴.41万元,其中:

①目标责任奖.33万元,按照在职人员每人1.2万元填报。

②文明单位奖.27万元,按照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填报。

③综合治理奖.28万元,按照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填报。

④档案达标奖.28万元,按照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填报。

⑤党建先进奖.28万元,按照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填报

(13)基本养老保险.26万元,按照人社局核定的标准填报。

(14)社会保障缴费万元,其中:

①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万元,按照社保局核定的金额填报。

②工伤保险5万元,按照社保局核定的金额填报。

(15)住房公积金万元,按照在职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2%填报。

(1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万元,按照门卫及厨房支出32万元和伙食补助费40万元填报。

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万元。占总支出的7.85%。

(1)离退休奖励性补贴.4万元,其中:

①目标责任奖.4万元,按照离休人员每人0.3万元,退休人员每人0.6万元填报。

②文明单位奖.5万元,按照离退休人员每人0.5万元填报。

③综合治理奖.5万元,按照离退休人员每人0.5万元填报。

④档案达标奖.5万元,按照离退休人员每人0.5万元填报。

⑤党建先进奖.5万元,按照离退休人员每人0.5万元填报

(2)离休人员医疗统筹3万元,2名离休人员,按照财政核定口径填报。

(3)生活补助17.93万元,17名享受遗属补助人员,按照人社局核定的标准填报。

(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万元,按照系统职工体检费37万填报。

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占总支出的7.22%。部门预算按全局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人定额标准测算,支出明细如下:

(1)办公费65.43万元。其中办公用品57.23万元,报刊费8.2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办公用品费元/人,报刊费-1元/人测算填报。

(2)印刷费18.5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测算填报。

(3)邮电费10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一般邮政费80元/人,办公电话费-0元/人,网络通讯费元/人测算填报。

(4)水费4.9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填报。

(5)电费33.97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测算填报。

(6)物业管理费9.26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测算填报。

(7)差旅费61.13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测算填报。

(8)维修(护)费6.1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测算填报。

(9)会议费5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测算填报。

(10)培训费5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测算填报。

(11)公务接待费92.1万元,按照财政局核定的控制数填报。

(12)工会经费64万元,按照按上年度月收入的2%测算填报。

(13)公车运行与维护费77.95万元。按照财政局核定的控制数填报。

(14)公务交通补贴.87万元,按照公车办核定的参加车改单位应发放的公车改革补贴填报。

(15)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9.2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年平均不超过元填报。

(16)咨询费2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测算填报。

四是项目支出.68万元,占总支出的18.04%。主要是指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所产生的的培训、学习,争取项目、政策、资金费用。明细项目如下:

(1)市场监管局专项工作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标准化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工作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租车费、其他对企业补助;

(2)打传暨无传创建专项48万元,主要用于打传暨无传创建工作开支的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租车费;

(3)食品药品检验经费94.8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开支的邮电费、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委托业务费;

(4)食品药品执法大队专项经费21.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执法大队工作开支的印刷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支的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市场监督管理局聘用人员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登记注册窗口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市场监管局暂停收费财政补助44.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暂停收费财政补助弥补工资福利支出;

(8)市场主体监管经费(注册证照)5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监管经费(注册证照)的印刷费、劳务费;

(9)非公党建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非公党建工作开支的印刷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其他市场监管事务经费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扶贫、拆迁、招商和创文工作产生的支出,单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聘请专业机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的支出;

(11)设备购置费.0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空调、投影仪、视频会议设备、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室桌椅、档案室密集架等办公设备支出;

(12)系统服装购置费81.0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系统职工制服支出;

(13)物业管理费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门卫保洁工资等支出;

......其余略

来源:市监长缨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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